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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审判重心下移 方便群众诉讼
——专家解读最高法院巡回法庭
本报记者 李万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6个巡回法庭布局完成。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有什么特别之处?最终会形成怎样的效果?《经济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认为,6个巡回法庭辖区和地点的设置,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尤其是传统地域划分等因素,此外,还有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数量等因素。

“我国司法权是统一的,地方法院行使的也是统一的司法权,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因此不存在扩权的问题。”汪海燕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表示,此次新增的巡回法庭庭长都是由最高法院副院长兼任,副庭长也都是最高法院本部派人,没有从地方法院外调,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并不会造成机构人员的臃肿。可以说,随着新增巡回法庭的正式挂牌,最高法院的巡回审判将全面铺开。

专家表示,巡回法庭的设置与当前整个司法改革目标相关,实现审判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诉讼。同时,最高法本部也可以集中力量做好制定司法政策、统一法律适用等事务。

在汪海燕看来,最高法院不少法官会到巡回法庭,法官带着案子下去,法官数并不会大范围增加。

“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可在巡回区内就地实现法律适用统一,并有效维护司法独立,从而达到以前没有过的效果。”王亚新说。

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主要受理跨行政区域的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还包括刑事申诉案件。“审理刑事案件是巡回法庭应有的职权之一,一些重大案件如果交给巡回法庭审理,在群众心中更值得信赖,也可以避免地方的干扰,这是巡回法庭的优势。”汪海燕说。

作为最高法院的特约监督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目前,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运行还是在试点阶段,不排除未来巡回法庭还有进一步改革的可能,特别是在案件管辖、功能上还需进一步拓展,从而让巡回法庭真正方便当事人诉讼,实现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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