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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
确保57亿元冬春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记者韩秉志
今年夏天,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连续遭受12次暴雨侵袭,造成近13万人受灾。该区把倒损住房重建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以最大力度、最优政策、最强保障,带领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图为夷陵区612户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房屋工程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张国荣摄

本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财政部、民政部日前下拨2016至2017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05亿元,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在日前召开的2016至2017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加快拨付进度,确保中央救灾资金在1个月内下拨至县级。

顾朝曦在会上表示,各地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制定完善救助方案,突出“针对性”。省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县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和救助工作方案,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突出救助重点。二是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突出“时效性”。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加大本级救灾资金投入,便捷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拨付进度,确保中央救灾资金在1个月内下拨至县级,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尤其要安排好偏远山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做到落实到户,不漏一人。三是加强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突出规范性。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流程,做到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开展专项检查督察。对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及时坚决纠正,严肃查处问责,绝不袒护姑息。

顾朝曦说,今冬明春全国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救灾应急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各地民政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地震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各类风险因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部门会商研判,认真落实灾情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救灾装备、避灾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同时,要切实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和支农惠农政策统筹力度,拓宽重建资金来源,最大程度减轻受灾群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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