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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动续期 不收费用 正常交易
温州到期产权房处置办法落地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今天表示,针对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称因历史原因,温州有些房产土地使用权年限为20年,这些房屋将陆续在2017年和2018年到期。根据《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王广华表示,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收取相关费用。同时,可以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但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需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王广华表示,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届满后续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据介绍,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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