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不易,小康更难;喜结良缘,毁于一旦”。这段顺口溜反映了农村天价彩礼已成为贫困地区奔小康路上一只“拦路虎”。少则十多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的彩礼,不仅让贫困家庭一筹莫展,许多小康家庭甚至因一桩婚事返贫。
当下,因婚致贫已成为各种致贫原因中难啃的一块硬骨头。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深入,各种投入机制和保障机制日益完善,之前在贫困地区广泛存在的因病、因学致贫如今都有相应的医疗、教育助学政策保障。缺技术可以通过劳务培训解决,缺资金有各种惠农扶贫贷款支持,环境恶劣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改善,甚至连缺乏致富能力的群体都有政策在兜底。唯独因婚致贫,常常令各级政府和扶贫工作者束手无策。不仅结婚彩礼逐年水涨船高,由此导致的攀比之风也日渐盛行。
社会各界对天价彩礼关注已久,却难觅解决良策。按照传统观念,结婚彩礼既是风俗习惯,也是家庭事务。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至少从表面上看,彩礼再高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外人似乎很难介入。但若不针对这一问题探索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任其肆意蔓延,从眼前看,吞噬扶贫成果,影响脱贫和全面小康进程;从长远看,恶化社会风气,导致家庭不睦,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令贫困地区群众叫苦不迭的天价彩礼早已突破了传统风俗范围,个别地方甚至已经触碰道德和法律底线。因此,对索要天价彩礼的风气不能简单地用宣传教育的方法来移风易俗;对天价彩礼导致的贫困,重点在治而不在扶。
在顶层设计上,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涉及“离婚后彩礼返还”的相关内容,为解决一些离婚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既然彩礼这项“家务事”可以通过“官司”判定,加上婚前索取天价彩礼的现实问题又如此突出,那么,是否可以从源头上探索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由解决婚后纠纷更进一步到遏制婚前索取?
在基层实践上,可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理性教育。近年来,很多地方立足当地实际,根据群众意见制定了村规民约,有的地方还自发成立了村民自我管理的组织,专门打理村里传统风俗方面的事务。比如,有的村子成立红白理事协会,在治理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如果基层政府借鉴这种模式,在结婚彩礼方面,鼓励引导农村地区成立相关协会,让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也有助逐渐摈弃旧风俗、树立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