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农银租赁回租字201300005号)等协议,由山东晨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合同约定,截至2016年9月20日,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应付我公司租金101,938,442.18元,罚息13,224,038.11元,共计115,162,480.29元。山东晨曦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承担保证担保。
我公司特向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晨曦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催收公告,请两公司于公告日后一周内归还上述拖欠租金及罚息。
特此公告
债权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