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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轮作休耕不是弃耕废耕
乔金亮

日前,有关部门召开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调度会。会议透露,今年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14.36亿元,专项用于9个试点省区616万亩耕地的轮作休耕试点。笔者认为,这是影响我国今后耕地质量的一件大事情,有必要对轮作休耕的原则进行明确。

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和绿色发展理念,休耕轮作制度此前为何不能提上议事日程?这与我国粮食安全和土地资源状况有关。我国人均耕地占有量只有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长期以来,耕地产出是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城镇化推进后,绝大多数留在农村的农民的生计依然要靠耕地。不少农民认识不到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要性,简单认为休耕轮作会影响自身经济效益。一些地方政府也有类似的认识。

然而,耕地资源环境却已亮起了红灯。由于农业发展方式较粗放,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地下水超采以及农业内外源污染相互叠加等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造成我国土地退化、耕地质量下降,耕地退化面积已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黄淮海平原次生盐渍化严重,东北黑土地地力衰减、土壤有机质下降迅速,西北地区由土壤侵蚀导致的农田土壤退化、中南地区红壤贫瘠、酸化以及土壤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必须加快转变耕地利用方式。

目前,探索试点耕地休耕轮作的条件已经具备。近两年,国家在湖南重金属污染区和河北地下水漏斗区开展综合治理试点,积累了一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经验。国内粮食库存增加较多,国内外市场粮价倒挂明显,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具备较好的基础,时机比较成熟,农民也易于接受。耕地休耕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财政补贴,但其可以减少政府在水土保持和农产品安全等领域的投入,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

认识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必要性后,有必要对其实施原则进行明确。我国幅员辽阔,耕地资源禀赋差异性大,需要针对不同区域的情况规划耕地休耕计划。如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土壤贫瘠的西部地区,侧重于生态保护型休耕;土壤污染较为严重的东部地区或城市郊区侧重于环境修复型休耕;当粮食供应紧张时,侧重于市场调节型休耕等。

更重要的是,耕地休耕后的管理要同步跟上,休耕并不等于弃耕。要对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休耕期间采取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污染修复等措施,最终达到改善土壤质量的目的。既要监督农民不得在休耕地上种植以收获为目的的任何农作物,也要禁止弃耕、严禁废耕,引导农民种植绿肥。要杜绝同一地块超期限休耕,确保耕地轮流休耕,真正保护和提高耕地的使用效益。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也较为复杂,既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又要藏粮于地;既要考虑劳动投入,还要保证农民收入;既要平衡各类农产品供给,还要找准不同症结。所以,必须严守耕地红线,科学有序地开展轮作休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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