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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化国企改革务必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
王金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密不可分;国有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曲折和问题,也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不无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不断暴露出来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有企业监督缺失、反腐败任务艰巨、广大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亟待增强等一系列现实课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已经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题中之义和根本保证。党绝不能放手甚至退出企业,否则既违背国情、也十分危险。

强化党管企业也要遵循科学规律,党对国有企业有效领导和党组织科学发挥作用,要把握住两条底线:既不能失控、也不能管死。要把握好执政党和经济组织的基本关系,把持住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基本定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方向。进而言之,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以党组织代替或取代其他治理主体,也不是让党组织置于法人治理结构之上或游离于法人治理结构之外,而是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科学处理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是干预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也不是事无巨细地介入企业经营和管理之中,而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是“就党建抓党建”,而是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在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中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必须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不偏离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和主线索始终没有改变,而且是不断丰富、不断创新、不断深化。同时近些年来,中央不断强调,要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发挥国有企业固有的政治优势,以党的领导、企业党建工作助推企业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又把深化改革和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作出了重要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不是建立一般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可见,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是发挥好国有企业独特优势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正确的关键所在。

纵观多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看出:第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和大势所趋是,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在不断地吸收企业制度、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越来越走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第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证明,坚持培“根”守“魂”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是确保国有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并不断取得成就的根本保证。

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

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关键要聚焦问题、对症施策、标本兼治、改革创新,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全面开创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

第一,必须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使党组织在企业有效发挥作用。要把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决策、执行、监督、人事等各个环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第二,必须坚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并不断深化改革。目前还有些人认为,国有经济数量越多越好,国有企业规模越大越好,这是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片面解读。众所周知,让国有企业完全凭借政治力量和行政垄断“做大”有悖经济常理,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整体进步。

第三,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创新党对国有企业以及微观经济领域的领导方式。按照中央的精神,国有企业将进行分类改革。与这一改革思路相适应和配套,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要分类别、分领域、分层次、分情况对待,不能“一把抓”和“一刀切”。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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