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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奖善莫忘惩恶

据报道,广州市海珠区出台了《海珠区奖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试行)》,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中国好人”“广东好人”“广州好人”及提名奖,“海珠好人”获得者,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短评】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对好人给予奖励,确实很有必要。“好人奖”设立的初衷,在于让好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值得点赞。见义勇为等好人行为,本身就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风险和生命风险,理应有权获得来自政府社会的物质保障。然而,奖善,毕竟不等于惩恶。这也决定,仅立法奖励好人还不够。现实当中,扶人反被讹等负面典型效应,对社会整体秩序的破坏很明显,所以在奖励好人的同时,更要想办法惩治坏人。如果作恶的坏人被及时惩处,在大快人心的同时,则会大大坚定人们做好事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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