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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建国在宁夏调研座谈民法总则草案时强调
凝心聚智编纂出高质量的民法典

新华社银川10月13日电 (记者杨维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12日至13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调研座谈民法总则草案时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凝心聚智,编纂出一部符合国情、反映民情、契合社情、体现时代精神的高质量民法典,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调研期间,李建国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民法总则草案和编纂民法典的意见建议。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联系点甘肃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发言。李建国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等问题,与村民、村干部和企业员工进行交流。

李建国强调,编纂民法典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大任务,是牵涉利益众多、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系统工程,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编纂民法典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处理民事法律问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打造民法典的思想道德基础,体现中国特色,充分展现中国人民的理想和价值追求。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凝聚最大共识,体现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获得感通过法典固定下来。要立足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法典稳定性与改革渐进性、时代变革性的关系,体现时代精神,不断增强民事法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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