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经济日报》聚焦打击电信诈骗问题,从斩断个人信息泄露链、打击与防范并举、加强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建议。作为通信行业的一员,笔者读后颇有感触。
整治电信诈骗,既需要通信部门的高度重视,自觉严格执行电话用户实名制,又需要公安、银行、教育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还需要监管部门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只有形成打击合力,方能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手机实名制的监管。为了切实有效地打击电信诈骗,需要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处罚规定。例如,规定实名购卡人不得将自己的手机卡出售、转借或赠送给他人使用,如有手机卡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的,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实名购卡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只有这样,电话用户实名制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银行部门及公安部门都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对银行部门来说,不能以银行没有损失而消极对待。当警方接到报案或受骗人发现受骗后,要求银行配合及时冻结或止付被骗资金时,银行应特事特办,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
三是加强防范意识。面对当前猖獗的电信诈骗,市民应不断增强自己的防骗意识,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才不会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江苏省盐城联通公司 蒋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