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透露,广东省作为全国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截至2016年7月末,全省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10.53万亿元,占全国跨境人民币收付总量四分之一。
据介绍,依托广东自贸区建设,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先后发布了《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在跨境人民币贷款、个人业务、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截至2016年7月末,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共办理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104亿元,有力地支持自贸区建设事业的发展。
在促进粤港澳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在粤港澳三地之间自由流动方面,跨境人民币业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7月末,粤港、粤澳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达7.81万亿元,占全省结算量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