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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创新“野蛮”生长
郑明桥

在武汉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系列采访中,在与众多科技工作者、大学生、企业家的交谈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个感受就是:给自由空间,让创新“野蛮”生长。其实,这就是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一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内涵。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从管理体制、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及创新容错免责等9个方面支持创新创业。这部被称为“光谷基本法”的地方法规,将东湖高新区多年来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作为中部唯一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武汉站到了新一轮创新改革的“风口”。国家赋予武汉更多率先改革试验的机会,这里面还有一个最充分授权:一些探索开展先行先试的重大改革举措要率先在试验区域落地,改革举措需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武汉市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李春洋说,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相当于国家层面给予武汉的一把“宝剑”,可以斩除制约创新改革的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

拿着这把“宝剑”,我们就要敢于突破前人未曾涉足的“盲区”、有碍武汉发展的“禁区”、矛盾错综复杂的“难区”,使“敢为人先”成为武汉发展的灵魂和动力,使武汉能够再一次勇立时代潮流,真正实现复兴大武汉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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