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一线调查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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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9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施“多规合一” 释放改革红利

编者按 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此前的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开化县、福建省厦门市成为全国28个试点市县之一。

开展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试点方案。目前试点地区制订了哪些方案?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形成了哪些有益经验?请看本报记者发自海南、厦门、开化的调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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