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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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告法需要广而告之
若 瑜

大约20年前,央视有档名牌栏目叫《广而告之》,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宣传正能量或普及知识。现在,新《广告法》同样需要广而告之。

比如,房地产商经常宣传自己的项目离天安门多少公里,培训机构总是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命题人员参与,保健食品喜欢让代言人推荐补钙腰腿好,啤酒广告的“标配”是大家开怀畅饮……很少有人觉得有问题,有时消费者甚至会把这些宣传作为购买商品的参考依据。然而,这些都是新《广告法》明令禁止的。

广告主需要认真学习广告法,调整自己的广告策略,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触碰“红线”。今年2月,杭州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小贩就因为宣传自己是“杭州最好的炒货店”,违反了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顶级词汇的规定,差点被罚款20万元。

对于消费者来说,了解广告法不仅有利于监督规范商家的广告行为,也能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所察觉,并适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例如很多医药受骗案例中,商家都涉嫌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者可以据此提起诉讼。

现代社会,大大小小的商家都离不开广告。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已达8078.8万户。哪怕每家每月只推送1条广告,也是8000多万条,广告监督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本无法一一核查。因此,《广告法》要真正发挥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离不开亿万消费者的共同监督。而监督的第一步,就是要让更多人了解《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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