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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学影像化 尴尬本天生
□ 梁剑箫

在银发苍苍的文字面前,影像不过是个襁褓期的婴儿

今年的影视市场中,可以看到不少改编自文学名著的大戏。《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封神传奇》纷纷登场,企图跟《盗墓笔记》《鬼吹灯》等当下火热IP一争高下。一直以来,文学名著的影视化改编都是重头戏,不过它常常陷入“当局者迷,旁观者也难清”的泥潭中难以自拔。

文学名著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至今仍热销于市场的名著,如《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另一类为文学价值永存却淡出市场或处于受众接受度边缘的名著,譬如历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大量外国文学经典。影视制作人在选择名著改编时,往往都尽量在第一类作品中做文章。之所以产生这种对于文学名著的分类和“歧视”,在于视觉化的商业表现形式和文学名著本身欲传达的哲学意涵具有颇为复杂的矛盾,有些可以调和,有些格格不入。

以《西游记》为例,这部作品是被影视化次数最多的文学名著之一,可谓市场的香饽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六小龄童诠释的电视剧版本,一直到后来与之相关的各种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网络剧,层出不穷。这部小说之所以屡次获得影视界的青眼,在于它的神魔色彩浓郁,故事达到了雅俗共赏的地步,本身就具备影视改编的良好基础。尽管影视化呈现无法准确传达出这部小说真正的哲学高度——以“心”之抗争为主体的自由隐喻以及儒道佛之诗意性融合,但如果受众不具备相当的人文素养,仅仅阅读原著,估计也只是沉浸于具体故事之中,而很难发现故事背后的深刻意味,自然无法感知影视的缺陷。可以说,《西游记》这部小说讨了一个巧——故事在意涵缺失的前提下也容易有市场,且这种缺失很难被观众察觉。

《红楼梦》则没有那么幸运。表面看上去,这部文学作品似乎也有比较好的叙事基础,改编成影视剧好像比较容易,实则不然。《红楼梦》中体现的思想内涵和艺术美学之意义很难通过影视手段呈现。它讲究通过“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独特笔法,以谶语、影射、化用典故等写作手段,通过前面的故事情节预示人物后面的命运和结局,而这种预示只能在阅读文字的过程中细细体会,面对快速移动的影像则显得无能为力,无法将有效信息传递给受众。例如,小说里的才女们经常长吟短赋,写下了很多美丽感人的诗词。黛玉的诗句,总是契合着她将要“眼泪还债”的夙缘和结局,暗示了她的夭亡。这些诗词曲赋等作品,都或多或少影射着人物命运和小说情节。如果用影像表现,是很难达意的。可如果不这样表现,一味走市场,将原著演绎得面目全非,必将失去故事神韵,遭受尖锐吐槽,吃力不讨好。

很多外国文学作品亦然。以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来讲,这部作品描绘歌咏的不是人类在物质方面而是精神方面所经历的艰险,不是征服外界而是征服内界的战迹,表达了于人类胸中冲撞突奔的那些强烈犷野的力,即“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如此精深意涵如何通过演员在声乐、台词、形体、表演方面的努力获得无缝诠释?即使演员认为成功诠释了,观众又能无缝对接吗?市场可以无缝融合吗?不是不可能,而是异常艰难。除了《约翰·克里斯多夫》,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也在此列。

影视其实只是二三四五流文学作品的栖息地,一流名著跟影像是对立的。这是影像最大的局限性,也是为何近百年来电影作品再经典也不容易成为跟文学名著比肩的艺术。这不可单纯归结于影像历史尚短以及商业化考量的因素,而涉及到文字表达的深湛和伟大。在银发苍苍的文字面前,影像不过是个襁褓期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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