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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星天价片酬该终结了
□ 赵凤兰

“唯明星论”与唯票房论和唯收视论是“一丘之貉”,它们都是无序市场竞争下畸形成功论的产物

这是中国明星最风光、片酬最高的时代,同时也是国产影业整体品质堪忧的时代,明星身价高企与电影品相走低这一悖论眼下正成为电影界不容忽视的现象。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截至今年8月以来,国产电影交出了一份不尽如人意的答卷,从上映的170部国产电影来看,质量上乘的影片数量寥寥。这其中暴露出一个问题:天价明星片酬已严重挤压了电影正常的生产制作成本,它不仅拉低了影片的品质,限制了好作品的诞生,还制约了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明星片酬与影片质量出现“倒挂”并非偶然,它是资本的无序竞争和行业的失范共同酿造的苦果。从当下来看,与其说影视业已步入到一个看明星脸的时代,不如说已进入一个“明星中心制”时代。在名角挂帅思路主导下,越来越多的影视作品将“宝”押在明星身上,使本应占主导的内容反而成了附属品,由此导致明星竞相抬价、身价暴涨,许多人气明星跻身富豪行列。正是由于来钱太快,不少明星挥金如土、攀比炫富,一度在社会上助长了浮躁八卦、挥霍浪费的奢靡之风。

明星作为一种垄断性较高的稀缺资源,薪酬高点就高点本来无妨,但所获市场份额和薪酬占比高得离谱,严重超出个人禀赋,且席卷了一半以上的制片经费和总预算,导致编剧、制作等其他环节的劳动力报酬受损且艺术整体创作力低下,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戏曲圈里的角儿们好歹从小苦练基本功,有唱念做打、手眼身法步的硬功夫和不凡身手,影视界不少偶像明星却一个表情到底,几乎“面瘫”撑完全场,却拿着高出其他实力派演员数十倍的片酬。在戏未拍先预售、“认脸不认戏”的畸形生态环境下,电影还未拍,一些明星大腕就把超过一半的制片经费拿走,只顾自己旱涝保收,不管整部戏的好与坏、赚与赔。这种明星一尊独大的做法不仅伤害了真正优秀的导演和演员,使影视创作不再需要好剧本、好故事、好演员,还导致整个影视产业陷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怪圈。

明星天价片酬、攀比炫富现象一度引发公众对社会财富的流向和个人价值公平分配的诘问和质疑。针对明星逢个场作个戏就挣一亿片酬,而像莫言、屠呦呦等知识精英兀兀穷年也买不起一套房,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财富的逆流和价值的错位,建议政府根据对国家贡献的大小调控社会财富的有效分配,让真正拥有正能量和正确价值导向的人登上时代之巅。这体现了公众对明星收入巨额回报的驳诘和对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期许。虽然明星的高收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明星与知识精英和普通劳动者在职业属性上更没有可比性,但它至少引入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我们能否采取有效途径调控社会价值的分配,让社会财富聚集在那些能最大限度为国家和国民谋福祉的人手中,使金钱取之有道、用之有益、用之有度?

针对明星异于常人的巨额收入,早在1981年,芝加哥经济学家舍温·罗森在研究了明星的潜在收入,深入考察了收入不平等的现象后,首次提出了经济学的“超级明星理论”。从经济学的视角看,由于超级明星占据了以损害其他艺术家为代价的“最好”的地位,并拥有垄断势力,容易在市场上占据支配地位,产生“赢家通吃”的结果。尽管超级明星市场的效率属性是高效、低效还是无效,目前尚无定论,但超级明星具有的垄断权利容易招致不公平和市场失灵是显而易见的。

归根结底,“唯明星论”其实与唯票房论和唯收视论是“一丘之貉”,前者实际上是后者的变体,它们都是无序市场竞争下畸形成功论的产物。从当下来看,要扭转并遏制天价片酬,仅靠“限薪令”等行政和立法手段仍难以从根本上予以规制,还需要投资、制片、营销各个环节的共同自律及观众的鼎力配合。据了解,台湾一度也像现在的大陆一样过分推崇明星制,结果导致整个影视产业下行;而美日韩等国的影业之所以精品迭出,因为他们的演员片酬通常只占总预算的20%—30%。如此看来,影视作品只有剔除明星薪酬泡沫,从关注作品本身出发,抵制“有阵容无内容”的虚假繁荣,摒弃对粉丝专供品的畸形依赖,打击高薪“戏霸”和“看脸经济”的浮华气焰,国产影视才能从量变走向质变。

影视创作不能掉进“钱眼”里。一个有价值的优秀演员所承载的不仅是颜值担当,更是文化担当、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这是作为演员职业的本分。只有所有主创拥有荣辱相生、休戚与共的责任意识,才能催生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另外,要参考一些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影视市场调控经验,健全和完善行业规范和监督机制,对明星片酬定价实施综合调控,通过强化片酬征税、限制演员经济“寻租”或引导明星发展公益事业等方式实现再次分配,以此矫正和消弭收入的不均等和差距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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