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法治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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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确定六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纠纷,化解在庭外
本报记者 李万祥

一些案件平均结案用时5天,收案量首次出现下降,大量纠纷被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收效良好。

日前,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名单,包括顺义、西城、丰台、房山、昌平和平谷等6家基层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让法院回归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本位。

调解先行提高效率

某天,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刘某在北京市顺义区法院立案时情绪激动,对被告王某、保险公司异常不满,“赌气”情绪强烈。

顺义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耐心地向原告介绍并解释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和各项优势,引导原告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矛盾。从接收案件材料,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实际争议焦点,到双方达成调解,原告撤诉,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解决只用了4个小时。

如何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规范、中立、有效的非诉解纷渠道解决?近年来,法院派员进驻调解站和联系点,指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作用;调解组织进驻法院设立的调解室,处理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的案件等,这些都不再是新鲜事。

“在当调解员之前,我一直在居委会工作,天天和居民打交道,也经常处理社区邻里之间的纠纷。来到法院工作后,我才发现处理矛盾纠纷仅仅靠讲道理、讲人情还不够,还得懂法律、会分析,这样才能把道理讲通、讲透,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顺义法院诉调衔接中心人民调解员马淑华说。

目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立案先行调解数已经占民事案件总数的26%,其中76.9%的纠纷在立案环节审结,平均结案时间为5天。劳动仲裁机构办理的案件中41.5%以调解结案。

小案速裁开庭即判

“纠纷走向的调整导致法院案件量首次出现下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院长李旭辉介绍,今年1至7月,北京顺义区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其中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2%,法院回归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本位。

在顺义区法院,记者了解到,人民调解员对转来的纠纷先行予以调解,形成调解方案后,移交速裁法官审查后出具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调解员将相关材料交回速裁法官。法官审查后认为适合速裁的,引导当事人同意法官立即开庭、开庭即判。这样,速裁法官在先行调解确认的案件事实基础上,迅速掌握争议焦点,减少了庭审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审判效率。

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朱江介绍,在探索立案前调解的同时,北京法院还开展立案后委托调解。东城、朝阳、海淀区等10家法院利用立案后、排期开庭前的时间空当,引导当事人同意将知识产权、医疗、美容、证券期货、保险合同等专业性、类型化纠纷委托给专门机构,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力量优势。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旭辉表示,“以非诉方式解决简易纠纷,不但省去了审判中大量的程序性事项,通过事理法理情理进行调解,还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助于弥补破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顺义法院的先行调解与速裁审判工作就像一场及时雨,化解了业主与物业的矛盾,让我们及时倾听业主的心声,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北京市顺义区石各庄物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艳平如是说。

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近年来,北京法院审判资源紧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朱江表示,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与严重超负荷的审判压力相冲突,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审判质量和效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靠法院加大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就要加强诉非衔接和诉调对接,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尽可能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共存的局面。

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79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91万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达933万余件,比10年前的数量增加了一倍,调解领域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物业、医疗等。同时,目前全国仲裁案件超过100万件,这是5年前仲裁案件量的2倍多。

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着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今年6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人民法院特邀调解规定》,推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拓展纠纷解决渠道,实现有章可循。

“包括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内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指出,与诉讼相比,调解、仲裁、裁决等非诉解纷方式具有简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等优势,正越来越受到社会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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