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东方深圳办”)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深圳和光商务等10户金融不良资产包债权资产(“本交易”)。本交易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资产基本信息如下: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交易面向境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的描述、资产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相关国有企业债务人及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55-22183745
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07546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
0755-8221556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综合管理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6年8月26日
交易编号:COAMCSZ-ABC-20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