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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投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核心是调动人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齐 慧

2016年8月17日,国投控股企业国投电力举行职业经理人聘用合同签订仪式。仪式上,国投电力公司董事会与6位职业经理人签订了聘用合同、绩效合约,同时明确了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此次是国投电力公司董事会首次自主决策选聘新一届经理层成员,实现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

首批选聘的6位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聘期届满可以续聘也可以自然解除聘任关系,同时,按市场化原则确定薪酬,经营业绩和薪酬水平与市场对标。

“此次聘用合同签订,标志着公司职业经理人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会生表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确立子公司市场主体地位的重要保障。

业内评价认为,此次改革从体制上解决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纸任命”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确立子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职业经理人契约化、市场化、职业化,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激发发展动力。

同时,通过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投探索任期制,实行契约化管理。为严格契约化管理,建立由“一个指导意见、两个办法、两个合同、两个合约”组成的1+6制度框架,依法建立契约关系。

“人事制度一小步,国企改革一大步。要增强企业活力,核心是要调动人的积极性。”王会生表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此,国投公司重点落实了三方面工作。

第一,先后制定了《子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试行)》《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国投电力董事会采取市场化原则确定薪酬激励水平,将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与市场对标,根据市场分位确定薪酬分位,实现“业绩升、工资升,业绩降、工资降”。

第二,落实合同契约。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职业经理人劳动合同》《职业经理人聘用合同》《年度绩效合约》《任期绩效合约》,明确双方权责、聘期、业绩目标、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年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且无董事会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一律解聘。

第三,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其中,集团内部产生的,解除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聘期一致,退休后实行社会化养老,个人人事档案转到人才中心保管;对不再续聘或解聘的职业经理人,一并解除劳动合同。

“下一步国投公司的改革试点,要加快建立体现市场化要求,与职业经理人管理机制相衔接的员工管理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王会生表示,目前国投电力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工作基本完成,契约化管理制度框架建立,逐步形成具备国投特色的职业经理人文化和体制机制,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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