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奥运会虽然已落下帷幕,但开幕式上运动员入场时领取的11000粒珍稀树木种子,将被种植在里约德奥多罗赛区的一处公园里,长成“运动员森林”,成为这个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也是里约奥运会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珍稀植物的永久纪念。
8月19日,在与里约相距万里的中国黑龙江省七台河林海深处,一棵棵黄菠萝树在蓝天、艳阳的映衬下,更显郁郁葱葱。黄菠萝树皮可入药,木材耐腐蚀,因多年来持续的过量采伐而成为日渐枯竭的珍稀树种。目前,黄菠萝树已被我国明令禁伐。
野生植物境况堪忧
“黄菠萝树、东北红豆杉、红松、水曲柳、胡桃楸,是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的珍稀树种。历史上的过度采伐,已经造成了这些珍贵树种数量逐年减少。为保护宝贵的野生植物资源,我们自2012年1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全面叫停黄菠萝树、天然红松、东北红豆杉等珍稀树种的采伐。”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书记李坤说。
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加强珍稀树种保护力度,是我国近年来强化珍稀野生植物保护的一个缩影。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地形复杂多样,全世界十分之一的植物物种都能在中华大地上生长。国家林业局数据显示,我国有高等植物30000余种,居世界第三位,其中近18000种为我国所特有。“我国是世界栽培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本土野生植物具有物种丰富度高、特有种属多、区系起源古老、栽培植物种质资源丰富等特点,在全球植物多样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司长张希武说。
野生植物保存着丰富的遗传资源和基因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战略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80%的中成药和大部分保健品原料来自野生植物,全世界约有30亿人口使用的医药产品来源于野生植物。然而,数十年来,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及经济的高速发展,全球野生植物生存环境日益恶化,掠夺式的开发利用使许多野生植物资源日渐枯竭。
“根据我国自然资源科学调查所积累的大量资料初步统计,目前我国生存受到威胁的野生植物估计超过4000种,其中约1000多种处于濒危状态,受威胁的种类占全部种类的15%至20%。”张希武说。
重点保护卓有成效
在黑龙江穆棱东北红豆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一棵高大的红豆杉直插云天,在林海中显得格外突出。保护区工作人员说,这棵红豆杉已在这里默默地生长了800多年。
穆棱东北红豆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白山脉东北端、小兴安岭南麓,总面积3.56万公顷。保护区内有18万株红豆杉,胸径超过15厘米的超过1000株,天然幼苗则超过10万株。这里是迄今我国在东北林区发现的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一块野生东北红豆杉集中分布区,极具稀有性、典型性和自然性。
2001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正式启动,穆棱东北红豆杉幸运地乘上了“快车”:2003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开始筹建穆棱红豆杉保护区;2004年7月,国家林业局批准其为部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4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2009年9月,国务院批准这里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后,穆棱东北红豆杉原生栖息地管护更为严格:核心区禁止有人为活动,缓冲区禁止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实验区限制人为活动。
长期以来,国家采取了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保护。特别是2001年实施的“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极大地强化了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据张希武介绍,15年来,国家林业局重点开展了苏铁、兰科植物、东北地区珍稀野生植物、西南地区高原珍稀植物、西北地区珍稀沙生植物、三峡库区珍稀植物等6大类珍稀濒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加强野生植物原生地保护、监测、修复和改造,有效地保护了65%的高等植物群落。
目前,我国已对东北、西北、西南地区受威胁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群近200个保护点,实施了迁地保护。全国已建成400多处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育基地和植物园,基本完成了苏铁科、棕榈科、兰科和木兰科等植物的收集与保存。针对德保苏铁、广西火桐、云南蓝果树、杏黄兜兰、华盖木、西畴青冈等濒危物种,国家林业局开展了野外回归工作,并在珍稀濒危植物传粉机制研究及野外重引入试验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我国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保护已初步形成以就地保护和种源保存培育为龙头的保护格局。”张希武说。
诸多瓶颈仍待突破
虽然自“十二五”以来,我国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保护工作成效卓著,但张希武坦言: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与资源、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仍然没有很好地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关系。跨行业、多领域过度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侵占、破坏野生植物栖息地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一些利益驱使下的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濒危物种的种群恢复进展缓慢,部分物种种群减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最困扰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者的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的《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是1997年1月1日实施,其配套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开始实施的,距今已长达十几年。不少物种的野生资源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难以达到切实有效保护濒危野生植物的效果。
“比如野外资源受冲击最大的兰科植物,由于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再比如,《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受保护,但是在执行工作中,除了在采集环节可以确定是‘原生地天然生长’的,单从植物本身是难与非原生地或者与人工栽培进行区分,这大大增加了执法难度。”张希武颇为感慨地说。
另外还有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对于野生植物保护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由于历史欠账严重,珍稀野生植物保护设施仍然薄弱。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管护能力欠缺,严重影响了保护效果。“资金的缺乏,限制了对濒危野生植物的研究和监测,无法掌握导致其濒危的原因,直接影响了拯救、繁育的策略、方案和技术,难以实施野外回归工作。加之许多物种需要长期甚至几十年的监测、研究,缺乏资金也难以维持这项工作。”张希武说。
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健全法规体系、增加资金投入外,科学合理的产业开发也是必不可少的。据了解,我国有10000多种野生植物具有观赏、材用和药用价值,目前问题在于产业化、规模化不足,技术含量低,社会认知度差。基层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者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各种鼓励性政策。
(题图为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的红松。)李保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