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6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老宅子”创造新效益

8月11日《经济日报》刊发的《农村老宅子变成“活资产”》,很有针对性和启发性。近年来,随着进城经商和务工农民的不断增多,农村闲置的老宅子越来越多,空置房已成为农村的普遍现象。当前,如何让老宅子创造出新价值,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是政府加快出台相关政策,让空置房得到有效利用。比如笔者所在的辽宁调兵山市去年出台了《调兵山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和《调兵山市土地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后,将周边的自然屯进行整合,在城乡接合部实施小城镇建设,将宅基地退耕,发展农村经济。同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保有土地资产,适时合理转化,变为实体经济。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农村的老房子、宅基地空置现象严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制约农村经济发展。金融部门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配套设施,用老房子抵押贷款,助推村级集体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盘活农村经济。

三是实施土地出让和转化,提高土地利用功能。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有偿使用土地,或者将老房子进行改造,发展乡村旅游业,为农村经济找到新的发力点。

(辽宁省调兵山市房产管理局 柴宝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