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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海关试点新政效果明显—— “汇总征税”为企业减负增效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逐票征税改为一段时间内汇总计征”政策,自去年7月开始全面推广以来,深圳海关共受理汇总征税报关单43.33万余票,涉及税款465亿元,分别占全国总量的73%和46%,对深圳促外贸回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项看似简单的“减法”,就为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减少了1000万元的税款备付资金,货物通关时间缩短到1个工作日内,据公司关务负责人介绍,仅此一项,该公司光利息每月就能节省20万元。

“汇总征税”新政实施后,减少了缴税环节,现在只需要每月集中跑1次,企业无需因取税单和递交相关材料等频繁去海关、银行现场,只要在银行保函额度内,海关操作端是接单、放行一体化,即刻就能完成放行手续,企业随即就能将货物提走,大大缩短通关时间,产品交付给客户的速度也得到了大幅提高。此外,由于“汇总征税”后企业采取每月结算并统一向海关支付税款,可享受长达一个月的缓税期,一方面企业降低了资金占用率,节约了资金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先放后税”,大部分报关单实现即报即走,企业仓储成本大为降低。

据介绍,深圳海关是全国首批开展“汇总征税”改革的9个试点海关之一。只要是海关一般认证及以上、且上一年自然年月均纳税不少于4次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企业(经营单位)都可以享受汇总征税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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