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网上食品安全监管,国家食药总局最近推出了“神秘买家”式的监管方式,抽检人员以顾客的身份购物,然后对网上“购买”的食品进行抽检。这是监管方式的有效创新,能够很好地震慑违法从事网上食品经营的不法行为。
但面对利益的诱惑,仍然会有不法分子利用其先进的网络技术铤而走险。以往依赖“前置审批”、“到店抽查”等手段的传统餐饮业监管路径,在很多家庭“餐馆”也加入到外卖O2O领域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面对前所未有的新业态,政府部门的监管思维、模式、力度也应与时俱进,寻求更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第一,应进一步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设计。网上交易平台因其固有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增加了监管部门在违法主体的认定、违法证据的收集等方面的难度。建议进一步完善网上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赋予食品药品监管更灵活有效的调查取证权和行政处罚权。
第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发挥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主体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加强网上食品经营主体和网上食品交易行为监管,有效维护电商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网上食品经营行为。
第三,监管部门应利用好政务“互联网+”,打破与第三方平台的“信息墙”,对政府与市场的数据资源加以整合。如搭建商户信息基础数据及动态监管信息库,通过与订餐平台对接,对其提供商户资料进行核验并派出执法人员进入餐馆进行突击检查,实现执法的高效率与低成本。
(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 陈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