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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暂停新设支付机构
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牌照获续展,央行表示——

本报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对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作出决定:27家支付机构牌照均获续展。央行还表示,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

本次续展的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已于2016年5月到期,但8月12日央行才公布相关结果,因此市场十分关注。

“因相关工作涉及机构较多,为有效维护支付市场稳定,人民银行与相关支付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充分沟通、反复论证,以便相关工作方案更加稳妥、更具可操作性。”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此外,因本次续展决定涉及部分支付机构相关事项查证和业务范围调整,为防止有关方面对此产生误读误解,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央行决定统一公告关于27家机构的续展决定。

部分支付机构在本次续展时,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遭到调整。有部分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范围有所增加,也有部分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被调减。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被调减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的支付机构涉及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是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或风险事件,如2014年预授权风险事件的主要涉事机构;二是支付业务未实质性开展、已严重萎缩或停滞发展,主要是固定电话支付业务、预付卡受理业务、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使用的预付卡等支付业务。此外,也有部分机构考虑自身业务发展规划与调整,主动终止续展相关业务。

“支付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需要时间,对这个相对年轻的行业需要一定的监管包容度。”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非银行支付机构正式纳入央行监管至今仅有5年,相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传统支付服务主体,普遍存在创新冲动有余、合规意识不足的问题。同时,央行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也无成熟经验可循,相关制度、监管措施等在逐步建立健全中。

同时,对27家的牌照全部续展也考虑到避免对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前期被处罚的一些支付机构涉及商户和消费者较多、交易量巨大,具有重要机构特征。央行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充分考虑相关措施不会对整个市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难以预期的损害,也要看到相关机构已经能够充分认识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积极主动采取整改措施,并主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惩戒。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从2011年5月对27家支付机构作出准入许可以来,央行共向270家机构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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