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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顺应互联网时代新要求
袁 勇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政务舆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应当看到,各地区各部门近些年在努力适应新的舆情环境时做出了诸多努力,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在不少重大热点事件当中,还是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显现出舆情回应不及时、不清楚、不恰当等问题,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时常发现这样的情况:宣传部门希望回应外界的问题时,责任主体部门却予以推脱回避。没有责任主体部门的配合,宣传部门就无法对事件的具体内容作出详细准确的说明。因此,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做好舆情回应工作,需要宣传部门和责任部门的有效沟通和协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法: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加强各部门的舆情回应协调工作,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则需要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起领导责任。

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空前提升,对于舆情的回应速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舆情事件中的权威声音,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如果权威声音滞后发出,则回应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另外,在互联网时代,关于重大热点事件的真真假假的信息能最大范围地抵达公众,引起较为广泛的关注、讨论或担忧。如果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务舆情回应中,出于自身利益,避重就轻、应付了事,对于公众真正关心的问题一问三不知,放任谣言散播,只会使事件更为复杂化。

舆情回应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要在短时间内充分掌握相关信息,以合理得体的方式诚意满满地回应外界关心,对相关部门和发言人都是不小的考验。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培训工作,提升发言人的回应能力,同时,在舆情事件中也要加强多部门多主体合作,尽量减少发言人的压力,给予其更多的自主空间;另一方面,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也将有力地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克服“因为怕出错而不愿意回应”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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