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新农村住宅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村镇住宅,不仅包括住宅物的实体,还涉及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和聚落文明等方面。新农村住宅建设能够改变村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重塑居民居住形态,具有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因此,做好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工作能有效防止村镇建房的无序化,实现村镇住宅规划布局,改善村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提升村镇整体面貌。
传统民居产业将是新兴产业,其特征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地域分布广,地方性强,区域功能完整。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特征复杂,每个地域都有其独特的地理人文特征,人居群落本身即是大生态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民居产业要在保护中发展,将地域独特性保护并传承下来,并利用优秀的独特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形成良性循环经济。从投资建设角度来看,地域性也决定着开发规模和开发节奏,决定公共服务建筑以及市政设施的配套建设,从而做到小区域乡村社会功能健全,较大区域乡镇功能完善的建设目标。
第二,传统民居产业应以居民的生产生活为根本,在一定区域内完全满足人们的社会活动需求和服务需要。因此,除了发展居住建筑外,区域内的绿色产业也要配套。农本经济和旅游经济是工业化民居产业发展的“两条腿”,只有注重区域绿色经济的协同发展,才能做到不单纯为建筑物而建筑,真正为人居民生而建设,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传统民居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必须以建筑工业化为前提。只有在三个一体化,即在建设过程纵向形成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建造成果横向形成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在组织层面形成经营、管理、生产一体化的工程建设新格局,才能一统民居工程的复杂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地域文化,实现传统民居产业化,拉动地方经济。
从技术理论以及产业研究来看,传统民居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是必然趋势,这来源于内外两个动力:外部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城乡建筑本身的居住品质、社会公共资源分享程度的差异。随着经济整体发展,乡村居民亟待改善居住环境及设施条件;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的城乡差别也会导致乡村建设存在反向的返乡推动力。结合经济策略,在产业化内在原动力的各因素中,决定其传播扩散的核心因素仍是成本因素。在竞争激励下,如果微观主体能较好地管理成本,就有利于应对困难,增强竞争力,从而增加未来发展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