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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市纪委紧盯廉政建设全覆盖
严查“微腐败” 坚持月通报
记者张毅、通讯员袁战鸿

本报讯 记者张毅、通讯员袁战鸿报道:今年以来,西安市纪委把查处“微腐败”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头号工程”,先后6次召开安排部署会、工作推进会、集体约谈会、“微腐败”工作例会等专题会议,抓部署、抓督办、抓查处。同时,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月排名通报、捆绑考核、约谈警示等措施,步步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前7个月,西安市共收到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620件,初核1438件,谈话函询79件,立案查处462件。

针对部分单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查处质量不高等问题,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紧盯“穿马甲”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查处不手软。在继续精准聚焦年初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的基础上,下半年从严查处基层贪腐问题,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摆上突出位置,严肃查处侵占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行为。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将及时地、常态化地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

在此基础上,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下半年查处“微腐败”工作中,紧盯全覆盖不松劲,真督实查不含糊。坚持好月通报、季点评等制度,把查处“微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职点评结合起来,与落实激励机制挂起钩来,真考核、真督查、真问责。对履行“两个责任”、查处“微腐败”工作得力的,要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等方面重点考虑;对查处“微腐败”工作进展缓慢,甚至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要果断采取措施,该调整的要调整。

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尺度,对于近期仍然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在纪律集中整饬阶段不收手、不收敛,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群众和社会反响恶劣的问题,必须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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