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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方执法应习惯群众拍摄
肖 华

群众在警察执法时拍摄视频,有助促进规范执法,拉近警民关系。公安部允许这种做法,体现执法自信,也是对民意的回应

公安部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指出,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执法,在场警察不得干涉。

群众在警察执法时拍摄视频,是有积极作用的。一是促进规范执法。这样的监督增加了民警的执法压力,使其有意识地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二是拉近警民关系。通过这样的拍摄,可以让更多人对警方执法从不了解走向了解,和谐警民关系。三是见证公平正义。通过拍摄,群众可以体会到最朴素、最真实的法治精神,这也是一种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有助于保护警察权益。警察执法时也会遭遇暴力对抗,在这样的事件中,第三方视频拍摄更具说服力。

更重要的是,群众在执法时可以拍摄视频,也是维护群众监督权的体现。对包括警察执法在内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围观拍摄警察执法,正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的表现。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禁止公民这样的拍摄,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精神下,警方不应随意限制公民的拍摄。

如今,我们已经走进自媒体时代,每个公民的手中都有一只“麦克风”。公安部明确提出“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执法,警察不得干涉”,不但是对执法的自信,也是对民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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