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滴滴用户“刷单”被判8个月,到各地破获以淘宝和微信“刷单”为名义的诈骗团伙,再到O2O商家因“刷单”被新美大暂停付款,近期有关互联网公司“刷单”的新闻不绝于耳。所谓“刷单”其实是通过虚假交易骗取信任获得收益。比如互联网出行用户以不存在的交易骗取平台补贴,或者淘宝商家通过“假好评”来塑造自家商品物美价廉的“形象”。说到底“刷单”就是作假。
用户和商家为什么要“刷单”?一方面,互联网公司为争取流量和用户,O2O领域的“烧钱”从未休止。大量真金白银的投入,极速变化的市场难以及时修正的“游戏规则”,都给了刷单者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伴随消费互联网的高度成熟和移动支付的快速普及,消费者已经习惯于以网络消费的形式来购买商品、获得服务,而“闻名不见面”的网络交易,“口碑”成为用户取舍的重要选择,这让部分商家将“刷单”视为竞争取胜的“法宝”。然而,“刷单”毕竟是不正当竞争。打击“刷单”是当务之急,也需要平台、管理部门和用户多方努力形成合力。
从平台的角度来说,以目前互联网经济的庞大规模,靠人工来堵住刷单漏洞并不可行,仍然要通过数据挖掘和算法更新等技术创新,给“刷单者”画像,掌握他们的特征和规律,从而精准打击。与此同时,可以考虑将出现刷单行为的商家和用户信息提交给社会化的征信机构,通过降低他们的信用分数的方式,让刷单者处处受限,最大程度地减少“东家刷了刷西家”的现象。
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目前在电商领域,刷单公司、空包快递和网店商家已形成了“刷单”灰色产业链,单靠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显然力度有限,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加紧制定法律法规,同时在执法上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互联网交易诚信大环境的建设。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也要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时“占小便宜”的贪念,很有可能被诈骗者利用。同时,一旦发现商家有“刷单”行为,要及时举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