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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兑付高峰来临 债市难以平静
温宝臣

债券市场又有点不平静。上周一(7月18日),东北特钢公告称,本应付息的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东特钢PPN002”,本期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了实质性违约。上周五(7月22日),云南煤化工集团发布公告称,截至今年6月22日,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逾期达81.17亿元。

据统计,2016年非金融企业信用债的到期规模超过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近45%。从各个月份到期的情况来看,上半年3月至5月份是到期兑付高峰,而恰恰是在这个时间段,债市出现了违约高潮。下半年债券到期高峰在7月份、10月份和11月份。从到期量分布看,下半年到期量明显高于上半年。兑付高峰加上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和去产能,下半年的债市依旧难平静。

具体来看,债券到期偿付企业,尤其是处在过剩产能行业的企业,其偿付能力并没有发生明显好转。首先,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背景下,企业赖以运转的现金流不会明显改善。这一点从PPI连续52个月同比下降也可以得到印证,企业通过盈利改善现金流比较困难。

其次,企业从外部获得资金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债券市场出现违约后,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企业发行利率陡然提升,不少企业甚至干脆取消了债券发行。还有不少企业因为信用评级被下调,融资成本高企。另外,在过剩产能行业也面临着银行抽贷和断贷的风险。

综合以上因素,下半年出现个别信用债违约事件是可以预期的。

当然,违约也分“好的违约”和“坏的违约”。前者,面对债务到期,企业多方筹措资金,甚至不惜“砸锅卖铁”,并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商量延期或者其他兑付方式;后者,就是恶意违约。投资者见不到债务人偿债的努力,更加缺乏沟通。恶意违约让投资者猝不及防。这种违约会让债券持有人恐慌,并最终造成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紧张,影响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

预防“坏的违约”,最好的办法就是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债务人信息披露制度。资金来得清楚,去向也要明白,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对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行政部门要将恶意违约企业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要时工商及其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封扣押其财产、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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