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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去年企业年报公示率近九成
比上年度高3.2个百分点
记者佘颖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宣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国应当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企业20566966户,已公示18165639户,年报公示率为88.32%,比2014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高3.2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平稳有序,年报结果好于预期,18个省(区、市)年报公示率高于全国平均公示率,分别为四川、甘肃、西藏、吉林、北京、河北、河南、陕西、上海、山东、重庆、浙江、山西、天津、广西、黑龙江、宁夏、安徽。

据了解,今年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还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紧密结合,各地对长期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降低了年报企业虚数。

按照规定,今年的年报公示工作已于6月30日截止,逾期未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改正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企业而言后果很严重,将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投融资、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受到限制或禁止。企业补录年报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是该记录将伴随企业终身,其记录无法消除。

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在经营、进出口、注册新公司、出入境、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和资质审核等业务时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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