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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陵水:
“三医联动”缝合政策“裂口”
本报记者 何 伟

“医改涉及卫生、发改、人社、编办、物价、药监、审计等多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海南省医改办主任杨俊说,“如果医疗、医保、医药‘三医’不联动,医改现有政策就犹如三个孤岛,政策碎片化。”

缝合政策碎片终结“三医”各自为政,2016年2月,海南省选择在陵水县开启“三医联动”医改试点。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综合改革方案》,陵水县迅速成立了由相关13个业务部门组成的“三医联动”医改小组。

陵水县的医改路径就是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核心,以医疗、医药和医保“三医联动”为突破口,调动医务人员改革的积极性以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改革药品采购办法,建立降低药品价格的激励机制;整合城乡医保,统筹设计医保支付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其目标是通过两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患者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并为海南全省提供有益经验。

“看门诊能报销一半。”陵水县岭门农场农民苏逢香到农垦岭门医院看病缴费时显得有些惊讶。

苏逢香是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此次就诊总费用43元,交费时工作人员告知其只需交21元,报销比例50%。“以前门诊可是不能报销的,没想到如今也能报了,这真是便民的大好事。”苏逢香逢人就说。苏逢香可实现门诊医保报销,是因为陵水县“三医联动”医改正式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二保合一”。按照报销待遇就高不就低、三大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城乡居民就医均提高了报销比例和范围,因而就诊时感到明显受益。

陵水县副县长贾彬告诉记者,在“三医联动”改革中,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从机构、政策上完全融合是重头戏之一,在海南省内也是首次尝试。合并后,陵水县医疗发生了9大变化:当地城乡居民看病报销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起付线明显下降、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患者门诊也可以享受报销、特殊病种门诊增加到33个病种、正常分娩花多少报多少、提高了22种重大疾病报销待遇、三大目录内进口药新农合实现报销、在乡镇卫生院实行限费医疗制度、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死亡一次性补偿3万元。如今,陵水县已经形成了“基本医疗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体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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