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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病”往往与扭曲的政绩观相关
黄 科

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特别是地下管网的畅通,会让城市变得更美好;虎头蛇尾的规划,尤其是各种管网的滞阻,则会让城市逢雨必涝、开挖不止,甚至遍体鳞伤

要想做好和坚守科学规划,就首先要改变扭曲的政绩观,建立一套以维护公共利益、满足群众需求为价值取向的绩效考核机制

“城市病”是一种“规划症”。城市规划是一座城市建设和发展全局性、前瞻性的蓝图,它不仅表现在城市的外观景象上,还隐含于城市的“地底”下。相对于地面上的规划给人们带来的直观感受,地下的规划似乎很少受到关注,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作用可以被忽视。事实证明,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特别是地下管网的畅通,会让城市变得更美好;虎头蛇尾的规划,尤其是各种管网的滞阻,则会让城市逢雨必涝、开挖不止,甚至遍体鳞伤。

从更深层次看,城市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往往与扭曲的政绩观相关。在看得见的短期政绩的驱使下,一些地方政府在谋划城市建设时,往往忽视了规划理念、规划期限、规划方法、规划思路能够“管多远”,只是把眼前能看得见的“面上工程”摆在第一位,甚至把先前的科学规划乱改一通。于是,政绩成为城市规划的“指挥棒”,“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胡乱规划就成了城市健康运行的绊脚石。可见,做好和坚守科学规划是破解城市“规划病”的必然之举,而要想做好和坚守科学规划,就首先要改变扭曲的政绩观,建立一套以维护公共利益、满足群众需求为价值取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唯有如此,做规划时才能兼顾地上与地下,才不会让城市规划成为管某一届、某一个时间段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相应的干部选任机制也需配套。要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与惩戒标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机制和倒查追责机制。在城市规划中一经发现问题,必须级级追责、终身问责,从制度上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规划现象。同时,应注重培育干部的“接力”精神,让符合民生、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规划得以延续,确保规划决策的严肃性、完整性。

城市规划涉及各方利益,不仅需要专业人员的精雕细作,也需要社会公众等多方力量的深度参与。因此,在充分依靠专业技术力量的同时,还要搭建多种参与平台,健全提案征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会等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减少规划执行中的阻力,为规划的形成与实施提供尽可能多的民意基础和信息支撑。

总之,科学规划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塑造城市灵魂。城市规划不能以“量”的扩张为特征,而是要以“质”的控制为着力点。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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