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对所有虚假诉讼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全面防范和制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意见》共18条,比较全面地构建起包括虚假诉讼的释明机制、发现机制、识别机制和制裁机制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意见》明确,虚假诉讼包括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以及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等五个核心要素。
《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力争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例如,要求各级法院逐步与现有相关信息平台和国家征信体系接轨工作,加大与其他部门协调力度,设立立案警示制度等。这些规定对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
2013年以来,最高法院先后下发了《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查“以房抵债”等虚假诉讼案件的意见》,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虚假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