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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众参与 凝聚合力 社会共治 协同创新
县域法治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
本报记者 李万祥

“郡县治,天下安”。作为承上启下的一级行政区域,县域推行法治,即“县域法治”。近年来,随着全国普法办全面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以来,加强和推动县域法治建设的各种评估和考核机制正逐步建立,实现县域治理的法治化目标,已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

开展县域法治国情调查

日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县域法治国情调查报告丛书》(以下简称《丛书》)首批成果正式发布。该项成果是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开展,涵盖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10个县市区,全面收集整理了这些地区从清末以来法治建设和发展的资料,是一份县域依法治理方面的一手实证资料。

“《丛书》把对县域法治资源的梳理作为着力点,全面展示县域公权力资源、社会组织资源、公民自治资源、历史文化民俗资源、既往重大社会法治事件资源,形成了丰富系统的‘咨政’资源库、思想策略库”。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说。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表示,开展县域法治国情调查是深刻把握当代中国基本法治国情条件,深化县域法治发展研究,推进国家和区域治理法治化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程。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处理好国家法治整体进步与区域性法治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关键。县域法治建设是当前区域法治研究中一个新的重要学术领域。2006年,我国“五五”普法规划提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任务。作为推动我国县域法治建设的重要研究平台,第二届昆山·县域法治建设高层论坛近日在江苏昆山市举办,与会专家学者对县域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实践路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提升县域发展核心竞争力

各区镇的“公众评判庭”成居民讲法理、说事理的公共场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全国率先探索执行案件微信直接立案服务……说起县域法治建设,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月林如数家珍。

据了解,县级市江苏昆山,对外交流活跃,外向型经济占比超过70%,市场化、法治化特征明显。目前,昆山在市、镇、村三级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在昆山中环建设、杜克大学等重大项目开展中,都参考了政府法律顾问团这个“外脑”所提供的司法建议。统计显示,2015年,昆山市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作、作用发挥的费用共计101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达160万元。

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可优先选用,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实行“逢提必考”,任职期间的依法履职情况实行“逢评必述”,这些都是昆山干部的必修课、硬指标。

张月林说,昆山255万总人口中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达2.2比1。在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方面,“法治”扮演着重要角色。昆山还是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3个领域的探索实践,昆山基本形成“一张清单管权责、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协同、一个号码管服务、一个中心管检测、一顶帽子管综合”。

良好法治环境是经济持续发展的保障。2015年,昆山连续第11次蝉联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之首。作为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昆山也是首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法治已成为昆山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有了这种生活方式以后,它才有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进而触及昆山的社会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青锋为昆山的法治建设点赞。

专家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在国家层面加强科学立法,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上而下地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且,各省、市、县作为地方也应积极投身于依法治国的实践探索。

公众参与破解治理难题

法治建设的难点、着力点在基层。破解县域法治建设难题,推动县域法治发展,正逐渐成为一些地方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如何界定县域法治的内容、发挥县域法治的作用、实现县域法治的目标等问题正进入理论界研究视野。

“在研究法治指数实验基础上,我体会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这在昆山的法治建设探索中有突出反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分析我国县域法治的若干特征和对策,并指出,“公众参与、凝聚合力、社会共治、协同创新”将是对县域法治建设中诸多问题的应对之策。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周祖成也认为,通过改革提高服务民众和提升社会发展的能力,是县域法治实验开展的一个方面,一定要民众参与进来。

县域法治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率先建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专家指出,县域治理还面临着如何缩小城乡差距的问题。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做不好,县域发展很难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这就要求政府提升公共服务的法治能力,为缩小城乡差别提供法治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县域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玉圣表示,就像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样,在中国,县域法治建设也不可能整体推进,乃至齐头并进。他希望发达县域能领风气之先,开辟县域法治建设新局面。

在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法治要求下,对县域法治建设提供基本法律保障很有必要。对此,周祖成建议制定法律,对县域法治如何建设进行符合宪法与法治要求的价值指引,确保县域法治建设以民众利益和社会问题为导向良性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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