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恬静”示人的海南琼海是一座城市,也是一处田园。
在琼海,万亩田野环绕着一个个美丽的村庄,一个个村庄点缀着广阔的田野。一畦畦农田、一片片槟榔,将乡野渲染成绿色的“海洋”;一条条栈道、一道道河流,在其间蜿蜒。走进琼海,仿佛走进画中。
守住三条“红线”
2014年,琼海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其入选得益于在城镇化建设中,选择了一条以人为本的“田园城市·幸福琼海”的发展路子。
但走这条发展路子并不容易,因为琼海市的“生态底线”十分苛刻。记者在琼海市北仍村、多文村采访时,当地的群众说,“在村里,不能砍一棵树,一些破旧的坛坛罐罐摆放好了也是一景”。截至去年底,琼海市所建成的1857个文明生态村都秉承着“不砍树、不拆房、不占田,就地城镇化”的原则。
“美丽乡村,生态美是前提、是基础。”琼海市委书记符宣朝告诉记者,“琼海市坚持生态为重,‘不砍树’是保护生态的红线,‘不占田’是敬畏自然的红线,‘不拆房’是社会稳定、民生和谐的红线。坚守这三条红线,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乡村的自然、历史和文化风貌”。
琼海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提出“田园城市”理念,说到底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让琼海农村成为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地方,使整个琼海成为一个“城在园中、村在景中、人在画中”的大景区。
琼海市嘉积镇多文村,曾以“脏乱差”闻名,一到下雨天,村民就无法出行,垃圾堆随处可见。2013年,琼海市开始打造龙寿洋国家农业公园,并对周边村庄进行了建设。通过对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环境卫生的整治提高、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传统文化的挖掘弘扬、多元功能的合理布局,多文村实现了村路巷道硬板化、村庄环境公园化、农业生产集约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收入多样化、农民生活现代化。
多文村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让原本脏乱不堪的村子变了样。环境改善了,村民的幸福感也得到了提升。“城里人有的咱们都有,想不到在农村也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忙活在自家农家乐厨房的王妹高兴地告诉记者。
嘉积镇礼都村把村路升级改造为具有骑行功能的旅游绿道,通过采用传统建材青砖和火山岩等铺设村中小路,利用当地竹子和椰树干围起路边景观篱笆,收集村中传统手工艺品陶器以及磨盘等生活用具摆设点缀路景,家家户户门前空地种上花草。“经常看到游客在绿道上悠闲地走着,特别是候鸟老人们,最喜欢在绿道上漫步了。人多了,我们村子都快成景点了。”礼都村村民陈润泽告诉记者,他家的田地就在绿道旁边,有不少游客来地里买菜,“看中的就是生态、绿色”。
截至目前,琼海已累计投入资金5亿多元,推动文明生态村建设实现“六化”,即村路巷道硬板化、村庄环境公园化、农业生产集约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收入多样化、农民生活现代化。保留生态本色和村形地貌,不改变生活空间,让农民依照自己的意愿去改造,让农村人享受市民同等标准的自来水、电力、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这就是琼海“三不一就”的城镇化路径选择。
生态红利反哺百姓
不能让老百姓穷困潦倒地生活在画中,琼海市委、市政府一直思考,如何改变近年来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大而不强,工业小而不优,新兴服务业不成规模,财政支撑产业单一、过度依靠房地产的现状。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琼海产生了“农家乐”“家庭旅馆”“休闲慢道”“农产品采摘体验”等新业态,加速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使村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坚守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的底线思维,琼海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切入点,对全市进行整体规划。短短几年间,就地城镇化在琼海1710平方公里大地上,为50万老百姓盖起了“幸福之屋”。
坚守着这些“红线”,琼海完善生态型规划,通过保护山、水、田、林、海的生态,挖掘区域特色的文态,构建田园化的形态,丰富生态型的业态,调整和谐发展的心态,逐步打造全域5A级景区。
与此同时,坚持生态型改造,建设生态型设施,营造生态型环境。去年琼海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模式,全市全部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推行湿地生态化处理模式。
龙寿洋国家农业公园是琼海市2014年3月份建成的,公园的建设带动周边7个村子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这7个村子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观。依托龙寿洋国家农业公园,琼海市以半月形的龙起湖为核心,建起“七星伴月”景区,将7个村镇纳入景区,形成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身的综合性旅游景区。作为海南省第一家老百姓自己的景区,当地老百姓成立了农业合作社,家家户户入股,全民共享发展红利。
草根三味景区内最大的一家农家乐,由6户农民合股投资130多万元兴建,占地10余亩,是一个集餐饮美食、水上娱乐、果蔬采摘、骑行漫步、垂钓烧烤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解决了当地20多个农民就业。符宣朝说,琼海市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功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达到城区的水平,让广大农民在不知不觉中提升生活品质、增加收入,由此笑意写在脸上,幸福发自内心!
损害环境终身追责
5月27日,琼海市万泉河段沿岸被发现有倾倒垃圾现象,6月1日,琼海市发布通告,对工作上存在失职问题的嘉积镇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等4个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就乱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认真的巡查、治理,并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的机制。6月5日,万泉河畔的垃圾已经变为绿地。琼海市保持生态环境朝着更高要求出发。
《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目前正在琼海试行。《实施细则》共有26条,针对不同的责任主体,明确了44种追责情形。同时,结合实际,细化和突出了需要追责的主要问题。
“党政同责”“终身追究”,是《实施细则》的最大特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作为追责对象,对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担责,落实权责一致原则。
对于追责形式,《实施细则》规定主要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在责任追究结果运用上,《实施细则》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少1年内不得提拔。
《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出台,使得琼海市做到了保护生态环境“史上最严”。以海洋生态保护为例,琼海市专门出台措施进行严厉打击。符宣朝说:“违法捕捞销售破坏砗磲、海龟、玳瑁、珊瑚等海洋珍稀保护动物的,一经查处,按最严厉的条款进行处罚!”
琼海市潭门镇渔民何世轩告诉记者,在政府的引导下,渔民们已经有了生态保护意识,不捕、不伤、不贩卖受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出海的渔民们现在已经学会尊重海洋、保护海洋,出海产生的生活垃圾都会集中带到岸上处理”。何世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