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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政府国企配好法律参谋
——专家解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本报记者 李 哲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将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这对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科学构建法律顾问队伍

“行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设立法律顾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韩春晖说。《意见》提出了“坚持分类规范实施”的原则,要求从实际出发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实际的法律顾问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部门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三是,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韩春晖认为,构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需按照“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原则进行。《意见》明确规定,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行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以及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审核后,可以授予公职律师证书。

早在2003年,证监会就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成为中央国家机关公职律师首批试点单位。自2004年起,证监会有3批、合计500多名监管干部通过司法部的审核成为公职律师,现任7名证监会负责人中就有2人是公职律师。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公职律师刘辅华说,从证监会的试点实践看,公职律师事实上已经承担起《意见》所列的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等职责,但这多是内部的。当证监会工作人员以公职律师身份对外履行职责时,其权利难以得到有效认可与保障。《意见》明确规定,公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这将为公职律师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提供重要保障。

行政决策难“任性”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重要依托。”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征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既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也要善于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将有效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韩春晖介绍,《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的角度,对如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履行的职责,明确了行政机关要按照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明确提出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意见》中不乏“硬约束”机制。刘辅华介绍,《意见》要求,党政机关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当请公职律师参加或听取其意见;应当听取而未听取,或者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这无疑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主心骨”,将有效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全面依法治国更进一步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李明征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也提出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李明征说,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对于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对于实现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实现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效率增强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实现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结构合理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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