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立足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引导学生进入职业教育,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培养大工匠打下扎实基础,为个人发展、家庭脱贫提供支撑,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创造条件,助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中等职业院校是中西部地区学生的主要升学方向,更是中西部地区产业工人的主要来源。2015年,毕业的515.47万中职生中,有超过70%的中职毕业生入学时为农村户籍,但毕业后有超过90%的学生在城镇就业。其中,本地就业的229.19万人,占直接就业人数的70.75%。这表明中等职业教育帮助农村青年学子获得了就业的技能和稳定的工作,促进学生融入城市生活,有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引导优质学校通过兼并、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中职学校布局。要建立健全分类分专业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完善中职学校办学标准,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意见》强调,各地要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族传统工艺等领域,遴选具有相对优势的高职院校,支持其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装备水平,切实提升高职院校服务新兴产业的能力。
因握有一技之长,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率一直较高,2015年全国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6.3%,高职院校就业率超过90%。《意见》继续强化职业教育“找饭碗”“造饭碗”的能力,强调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扩大“双师型”教师规模,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强化实习实训环节,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学生实习制度,加强职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训练,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深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贴近地方经济特点和产业需求,立足学校办学基础,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全面开展中职学校监测评价,实行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
《意见》还对推动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作出了详细部署。对学前教育阶段,提出国家继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向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倾斜,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以标准化为前提,到2018年,中西部地区75%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95%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高中阶段教育,提出到2020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85%,中西部地区达到90%。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给予助学金补助。同时,国家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中西部学生公平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