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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保护历史文化古村落大事记

2003年 浙江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时,明确把保护古建筑古村落作为重要内容。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强调:要正确处理保护历史文化与村庄建设的关系,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山水风光进行保护、整治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

2006年 浙江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提出:“各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优秀乡土建筑和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努力实现人文与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

至2007年 浙江在5年内对全省10303个建制村进行了整治,并把其中的1181个建制村建设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在此基础上,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作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

2012年4月 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历史文化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启动。同时出台《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让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利用有法可依。

2012年5月 浙江省第一次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场会在衢州市召开。提出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围绕“修复优雅传统建筑、弘扬悠久传统文化、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营造悠闲生活方式”的目标要求,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

自2013年起 浙江省启动第一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工作。其中,对每村给予15亩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专项用于搬迁安置;还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第一批43个重点村,分别给予每村500万至700万元左右的资金扶持,对第一批217个一般村,也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主要用于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等建设项目的补助。

2015年4月 浙江启动《千村故事》“五个一”行动计划,即“寻访传统故事——编撰一套丛书;触摸历史脉搏——形成一个成果;定格乡土印象——摄制一碟影像;回味乡愁记忆——推出一馆展示;构建精神家园——培育一批基地”等5个方面。浙江农林大学研究团队数百名师生组成11个寻访小组,分赴全省11个地市的部分历史文化村落进行调研,并协助基层组织和各项目负责人完成《千村故事》的材料收集、求证工作,最终形成《浙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与持续发展调研报告》。

2016年 这是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全省古村落第一批重点村要开启科学利用的大幕,第二批重点村要收官,第三、第四批重点村还要继续按时按序推进。(徐燕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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