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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
紧扣五大功能区引导区域差异发展

本报讯 记者吴陆牧报道:重庆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年底,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将专项转移支付中切块分配区县的比例提高到2/3以上,将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缩30%以上。同时,提升转移支付分配效率,将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区县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

转移支付是市对区县的财力补贴,分为两种:“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区县政府依法自主统筹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要求区县政府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封毅表示,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是重庆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根据《意见》,重庆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明确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并与之相适应推动分类管理,建立以均衡区县财力、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转移支付制度。

重庆将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一律取消专项转移支付中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整合归并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相近的项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同一市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总数只减不增。同时,逐步取消“小、散、乱”,效用不明显或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更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风险补偿、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途径予以引导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还将紧扣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建立功能引导转移支付制度。《意见》提出,将生态功能、产业集聚、老少边穷等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引导区域差异发展。如逐步将产业结构、税收贡献、产出效率等经济指标纳入测算,以此激励区县产业结构转型,实现创新发展;将限制(禁止)开发面积、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达标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指标纳入测算,以此激励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将人口转移、贫困发生率、城镇化率变动等社会发展指标纳入测算,以此激励区县加快城镇化建设,实现共享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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