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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排洪水道治理亟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地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农村在农田水利建设和村庄治理时,忽视了村内外排洪水道的治理,给农村的防洪安全埋下了隐患。  

据调查,目前许多县的小型灌区、小型排涝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及水利死角一直未改造和配套,渠系水利设施绝大部分已丧失其运行功能,灌溉条件差、防洪标准低,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一些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由于勘测、规划、设计仓促,以及资金不足,配套不全,施工条件简陋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较差,后期又缺少资金维修管理,工程普遍存在使用超期,老化失修等现象。

目前,农村水利兴修基本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对兴修水利积极性高的乡镇,市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但仍存在相当大的资金缺口。加之农村青壮年劳力大多外出打工,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虽然每年的农建工作安排较为到位,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难以落实到位,致使部分灌溉渠道淤塞现象严重,很多渠道堤身单薄低矮,兴修工作进展缓慢。

农村排洪水道建设事关防洪安全,各地应科学规划,认真对待,该清淤的要及时组织动手,该改道的要合理规划,给洪水留足泄洪的空间。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情况,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采取以奖代补或者重点补助的办法予以支持。每年应在水利建设基金、河道维护费等水利规费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村排洪水道的治理。

对水利设施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村里每年给予管理人员一定的工资补助,定期清理河道、疏通下水道;各村应当设置垃圾填埋场,避免排洪水道成为垃圾场。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每年汛期来临之前要进行全面的排查,确保排洪水道畅通。对肆意破坏、侵占排洪水道的行为,要依法给予惩处。

(陕西省城固县 张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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