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6家房地产中介被 暂停与商业银行合作

本报讯 记者沈则瑾报道:上海银监局4月23日确认,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7家商业银行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上海银监局近日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稽核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即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上海银监局决定,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仁丰、佳歆、汉宇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1个月,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其的业务合作。

上海银监局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从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待完成整改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