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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公车改革“打折扣”
林火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这意味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公车改革,涉及各种错综复杂的既得利益者。改革以后,意味着不少人“出行有专车”的时代画上句号,更不用提“公车私用”。不过,这也恰恰成为公车改革最大的难点和阻力。

公车制度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制度本身也确实为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就是要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事实上,推行公车改革,不仅会给我国公务用车带来巨大变化,也将给社会带来巨大变革。例如,公车改革以后,许多公务员在出行中将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这有利于他们更近距离地认识和感受公共交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有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发展和改善公共交通。又比如,公务员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与普通群众接触的机会更多,更能听到老百姓的声音与诉求,这对于他们反思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是有帮助的。

“车轮上的问题”由来已久。随着公车改革不断推进,改革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例如,个别地方在改革过程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面上按照公车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改革,暗地里却通过借车、租车等方式,继续享受“公车出行”的待遇。一些地方搭上公车改革的便车,“私车公养”,通过发票报销等方式,由公家报销个人养车费用,损公肥私,等等。这些做法不仅形成了新的“车轮上的腐败”,也让公车改革的效果打了折扣。

当前,我国公车改革已经进入关键的收官阶段。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公车改革;对于一些确实需要保留公车配置的部门和岗位,应该加强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公车”姓“公”。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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