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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地钱”挂钩要防止以地变钱
乔金亮

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最大障碍,表面看是户籍制度,实际上是“附着在户籍背后大量福利的较高成本”。“人地钱”挂钩,就是用新的考核机制作为指挥棒,激励和引导地方政府走正确的城镇化道路。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要测算城镇新增落户人口数量,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通过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安排等来落实资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时,提出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这是新提法,在笔者看来,“人地钱”挂钩关键要防止“要地不要人”、以地变钱。

“人地钱”挂钩政策,是指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度挂钩,这是调动地方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的政策机制。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实际上就是“人地挂钩”。“人地钱”挂钩显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用新的考核机制作指挥棒,激励和引导地方政府走正确的城镇化道路。

人、地、钱是城镇化发展的三要素。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最大障碍,表面看是户籍制度,实际上是“附着在户籍背后大量福利的较高成本”,影响着城镇化的质量。中国社科院的一项测算表明,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包括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和住房四大方面。如何分担城镇化成本,成为推进城镇化的焦点。

钱从哪里来?一些地方想方设法要建设用地指标,但要地是为了以地变钱,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这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城镇化。这些地方片面地把城镇化等于开发区、办新城,人为“造城”,发“土地财”,但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却动力不够,导致农民进了城却留不住。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了,产业发展了,但大量农民工没有融入城市,劳动贡献留给了所在城市,社会福利却被甩到了输出地。

不过,城镇化发展中,不少城市也有自己的苦衷。东部一些地区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较大、比例较高,有的城市农业转移人口的数量甚至达到当地户籍人口的几倍。在现行税制下,转移人口较多的地方政府承担了与财权不相匹配的事权,财政捉襟见肘也是常态。此外,城镇化建设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一些城市地方债负担较重。此时,“人地钱”挂钩的办法,就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农民工既能“住得下”又能“活得好”。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这是一笔收入账;从过去土地财政单一主体发展到现在的政府、企业、个人“多元主体”,城镇化还要算好这笔成本账。具体而言,政府要承担基本养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用;农民工要按规缴纳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市的能力。目前,我国已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启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大连为例,政府承担40%、企业承担32%、个人承担28%,城镇化不再是公共支出的难以承受之重。

当然,“人地钱”挂钩政策从制定到试点再到铺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就要以人为中心,以人定地;要测算城镇新增落户人口数量,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通过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安排等来落实资金。这也意味着,城镇化过程始终要围绕农民工市民化这个中心,让农民工逐步享受到与其他城镇人口平等的公共服务与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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