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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鼓励少生”系误读
两孩政策落地后奖励停止
记者陈发明

本报讯 记者陈发明报道: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标志该省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根据新规定,甘肃对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区别对待。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甘肃将“对于符合条件但不再生育二孩的农村育龄夫妻拟给予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对此,甘肃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少生”的说法忽略了甘肃“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是对政策的误读。

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农村二女节育户,继续享受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仍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而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不管是否只生一孩,均不再享受奖励。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夫妻,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但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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