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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明确维护医疗秩序具体要求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吴佳佳今天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健全警医联动机制,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报警时应当讲清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通知要求,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防范。

通知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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