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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转让方”)与上海嘉虞汇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让方”)于2015年12月28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标的资产包内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标的资产权属的所有人。

据此,有关债务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应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371-65715456

韩先生 电话:021-6445012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

上海嘉虞汇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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