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这一年,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先后推出,为国家发展注入了新活力。然而,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改革全过程中,法治思维的强化前所未有。
“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改革逐步走上了法治的轨道。突破法律的改革需要得到法律授权,这成为新时期改革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为了全面推进改革,各方面的立法诉求日益增长,呈现井喷态势。或是希望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试点授权,或是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某一部法律某一个条款先作修改。每一个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推进过程,就是提出立法诉求并加以落实的过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也随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这也从一个侧面彰显了法治思维在国人心中的逐步强化。从上到下,大家清楚地认识到,摸着石头过河,也得在法治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
立法是凝聚最大社会共识的有效途径,也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有效手段。法治思维重于泰山,有了法治的保障,在新一轮的改革中,拍脑袋做决策的行为将失去存在的土壤,改革的质量将越来越高,改革的共识将愈发凝聚,改革的步伐也将越走越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