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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3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宜春:将资源变成资产
本报记者 赖永峰 通讯员 李铁刚

虽然还是农闲时节,但江西省宜春市温汤镇彭坊和社埠两个村庄的田野上近期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村民们把3000亩土地流转给了隆平高科生态农业公司,公司正聘请村民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发展富硒有机大米、蔬菜等农作物。

近年来,宜春市积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流转耕地面积17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3%。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基础。宜春陆续出台有关确权工作的方案和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关键环节,真正帮助农民将土地由资源变资产,由资产变资本。目前,全市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共颁发证书96万份,颁证率达到95%。

“确权颁证是第一步,只有让土地规范流转起来,才能有效保障农户的切身利益。”宜春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站长钟建辉介绍,宜春出台系列文件明确提出,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流转款直接拨付给流出土地的农户,并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发到农户手中。

该市还搭建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对流转进行信息发布、评估认证、登记备案。“县、乡分级负责单宗面积100亩以上和100亩以下的土地流转信息备案登记及信息发布,行政村负责登记区域内的土地流转信息并备案。”万载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喻惟介绍,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县里把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县政府办证大厅,对流转土地进行统一登记、挂牌和审核。

“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没有承载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主体,难以与农业发展新方式相匹配。”宜春市农业局局长甘本新说。宜春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种养大户兴办家庭农场,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流转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目前,该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1家、农民合作社495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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