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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3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市镇村实现信息共享监管联动

本报讯 记者郑杨报道:广东东莞作为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地,早在一年多前率先开始探索将商改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目前已初步确立了一套以信息化系统为支撑、以基层市场协管队伍为基础、以信用约束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据介绍,东莞所构筑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了市、镇、村三级协同监管。2015年9月,东莞在33个市级部门、33个镇街(园区)、500个镇级部门以及590个村(社区)上线应用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该系统上线至今共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7.5万条,收到反馈信息10.5万条(次),移送各类线索8746条。市镇村三级实现了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有效打破了信息孤岛,增强了监管合力。

在新的监管体系下,东莞构建了以村(社区)为单元的市场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市共组建基层市场协管队伍524支,充分发挥后续监管“侦察兵”作用。同时,东莞还以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为核心,强化了信用监管。东莞市整合税务、质监、食药监、公安等45个部门267项目录的1394万余条企业信用信息,全方位展现企业在各个环节的信用情况。该市39个监管部门分别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信用分类监管、退出机制等信用约束制度,初步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相关探索取得了显著效果。据统计,2015年东莞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2.31万户,其中企业5.4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7.7%、20.4%。该市市场主体总量首次突破70万户大关,企业突破25万户大关,均位居广东省地级市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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